標 題:要和解
經 節: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(馬太福音五章24節)
當你與弟兄結怨,向神獻禮物是沒有用的。耶穌說祂的跟隨者應該與他的敵對者和解。世人所尋求的和解是有限的,然而基督徒要付出任何代價換取和解。你說:「你不瞭解他傷害我有多深!要我和他恢復關係是不合理的。」或者是:「我試了,但是她就是不肯和解。」耶穌要求我們和解,並不包含任何的例外。那人若是你的仇敵,耶穌說你要愛他(馬太福音五:44);他若逼迫你,你要為他禱告(44節);她若公然羞辱你,你不可以牙還牙(39節);有人若佔你便宜,就給他多過他的要求(41節)。世人鼓吹「維護自己的權益」,耶穌教導要「放棄自己的利益」。世人警告你常常會被利用,耶穌關心的卻不是門徒是否被公平對待,而是門徒不管別人如何待自己,仍然能表露出無條件的愛。世人蔑視耶穌,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。祂的反應是我們的榜樣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加福音廿三:34)如果有甚麼命令常使你苦於無法順服,一定就是與人和解這條命令。我們以「神知道我已經盡力,但我的對頭不肯和解」這種想法安慰自己。然而,神並沒有說「試著和解」,乃是「要和解」。你生命中是否有個人,是你需要與他和解的?現在就照著神的話去做。
轉載自《每日經歷神》 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,蒙允使用
<耶穌關心的卻不是門徒是否被公平對待,而是門徒不管別人如何待自己,仍然能表露出無條件的愛。>無條件的愛,也是另一門難學的功課。真的我們有許多的理由,就像上面所提到的,是對方不肯我們和解,不是我,我已經盡力了。聽起來很像自己沒有責任了,馬太福音第五章裡提到,5:38你們聽見有話說、『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。』
5:39只是我告訴你們、不要與惡人作對.有人打你的右臉、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
5:40有人想要告你、要拿你的裏衣、連外衣也由他拿去。
5: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、你就同他走二里。
5:42有求你的、就給他.有向你借貸的、不可推辭。
5:43你們聽見有話說、『當愛你的鄰舍、恨你的仇敵。』
5:44只是我告訴你們、要愛你們的仇敵.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
5:45這樣、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.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、也照歹人、降雨給義人、也給不義的人。
5: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.有甚麼賞賜呢.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。
5: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、比人有甚麼長處呢.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。
5:48所以你們要完全、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
經文讀過了,也背過了,只希望可以在我的生命裡留下痕跡,更希望可以更多的在生命中活出來,只是要神更多的加添力量在我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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